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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株洲縣站12月4日訊(通訊員 王洋 李超)2014年12月4日是我國第一個國家憲法日。12月4日上午,株洲縣招投標管理局組織全體機關幹部學習憲法知識。株洲縣招投標管理局局長王洪兵同志就憲法制定的背景、歷史意義及憲法的作用、如何依法行政等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草案,將每年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以立法形式作出設立國家憲法日決定,反映了黨和人民的意志,設立國家憲法日有助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落實依憲治國,發揮憲法作用,維護憲法權威;有助於普及憲法知識,讓公民通過各種憲法宣傳活動感受憲法的價值,擴大憲法實施的群眾基礎。
  最後,局長王洪兵同志結合招投標管理局的工作實際要做到貫徹憲法精神,依法行政提出了“四個必須”:一是必須明確權利從何而來,規範用權;二是必須保障法人和公民的基本權利,招投標必須依法維護招投標市場各方主體的利益;三是必須依法履行職責;四是必須做到嚴格要求,廉潔自律。  (原標題:株洲縣招投標管理局開展首個“國家憲法日”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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